精选施工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甲方:合川市大石建筑工程公司鞋业商城商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鞋业商城商铺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鞋业商城商铺工程d单元
二、工程地址:渝西科技工业园区
三、建筑面积:约5000m2
四、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m2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合川市大石建司铜
乙方:
商业商铺工程项目部
代表人:
代表人:
签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2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 ……此处隐藏11921个字……/p>
1、甲方工程项目为公益项目,资金通过募捐筹集。
2、工程施工地点:邹头坳至下营小学约270米。
3、工程施工内容:□清路基、□砌石、□填土及夯实、□涵洞接长、□水泥路面。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和包安全等。
5、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工程款按成本价向甲方计收。
6、工期:天。
即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第二条工期
一、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期的相应费用。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五、发生《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工期相应顺延。
六、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条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一、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要求
(一)清理路基
1、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杂草、树木清理干净。
2、需要对路基范围内的软泥清理干净。3、需要排干路基范围内的积水。
(二)砌石
1、落脚石块应采用大块石,单块重量不小于50公斤。
2、采用的块石应为坚硬石,不准采用风化石。
3、砌石堪落脚底宽为70公分,收面顶宽为40公分,临空面直立,坡面向路中心倾斜。
4、砌石堪每间隔25米设置一道沉降缝,墙身设置排水孔。
5、砌石外露面需要采取砂浆沟缝。
(三)填土及夯实
1、采用好土回填路基,禁止采用软泥回填。
2、属于水泥路面下填土应分层夯实,分层厚度不大于50公分。
(四)涵洞接长
1、清理基底软泥;
2、侧墙砌石,墙厚70公分。
3、盖板采用钢筋网+c20混凝土浇筑,厚度15公分。
(五)水泥路面
1、路面厚度为15公分,路面宽度为3米。
2、采取c20标号混凝土配合比,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料:水:175kg,水泥:343kg,砂:621kg,石子:1261kg。配合比为:0.51:1:1.81:3.68。
3、水泥采用东风水泥,砂子采取河砂,禁止采用麻枯砂。
4、水泥进场数量应经甲方代表登记验收,砂子进场应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代表同意验收后方可使用。
5、水泥路面的施工应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做好混凝土的配料、搅拌、振捣和收面等工序施工,应对路面进行拉毛处理,防止路面过滑。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1、隐蔽工程:清基、落石脚等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约定时间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如甲方提出复验时,乙方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且工期顺延。隐蔽及中间,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三、当甲方代表发现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若乙方不整改,甲方代表可责令乙方停工直至解除合同。
四、在竣工交付前一星期交付工程质量验收整改通知单给甲方,以便对不合格项目提前维修完善。
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7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工程量核实、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人工费,看管费每天100元人民币。
七、材料在使用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样品,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如发现施工期间与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艺不相符,甲方有权要求拆除重做所浪费的材料及人工均由乙方负责。
八、根据合同要求,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如甲方在施工期间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须及时向乙方提出修改方案,甲乙双方认可后按修改方案施工、验收、结算。
九、乙方应做好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若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十、乙方施工完毕后,做到人走场清,让甲方满意。
第四条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
一、乙方不得随意增加甲方确定的工程量。乙方应按现场的情况复核甲方提出的预算工程量,若乙方认为施工会超出预算工程量时应在施工前提出,双方再核实,最后以双方核实的为准。
二、所有的分项工程计量必须由双方在现场实测实量,双方签字认可。
三、若实测工程量大于预算工程量,则按预算工程量计价。若实测工程量小于预算工程量则按实测工程量计价。
四、乙方未通知甲方现场实测实量的工程量,甲方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实测实量,若已经无法实测实量,则按预算工程量的85%计价结算。五、甲方仅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计价结算。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签订合同七天内,预付工程总价20%,计为元整,作为备料款。
2、单个分项工程完成后,支付该项工程总价60%。
3、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
4、按工程总价的5%为质保金,计为元整;
第六条保修约定
一、保修期限为365天,自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乙方保修范围是指因乙方施工质量或加工工艺不当等因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非竣工验收后人为造成的损坏视为质量问题)的维修,如不属于以上问题造成的维修,除材料由甲方本身购买外,乙方将收取相应的人工费。
三、如乙方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争议与终止
一、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采取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完竣工结算款,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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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帐号: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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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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